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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暨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5、切实做好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重大事故事件的政务公开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因民生问题、利益问题、环境问题等引起的社会矛盾多样多发,有的甚至造成群体性事件;一些地方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社会稳定带来冲击,也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解决问题的法定渠道,采取各种形式公开办理过程和处理结果,提高处理问题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对于市、县区发生的一些重大事故事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实真相,全面客观地介绍事件进展情况、政府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防止因信息发布不及时、舆论引导不得力造成负面影响。

  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一)全面加快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进程。各级政府要切实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从总体上讲,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要做到“三个结合”,坚持“三个原则”。“三个结合”是: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必须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必须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必须与电子行政建设相结合。“三个原则”是:坚持严格依法的原则,明确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各单位的法定职权不变、法定程序不变、执法主体资格不变;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围绕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积极稳妥推进;坚持高效便民的原则,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检验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质量的标准。从我市实际出发,总的设想和要求是:按照政务公开的需要,乡(镇)、县(区)、市都要逐步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行政服务中心机构,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实现阳光运行。凡具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的市级各部门(包括中央、省驻定垂直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设立办事大厅,统一纳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及9个分中心集中办理。县(区)政府根据实际设立统一规范的行政服务中心,将各类服务事项纳入中心集中办理,在业务上接受市行政服务中心监督和指导。乡(镇)一级必须要有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便民服务中心(固定场所)。已经建立运行的行政服务机构,要积极探索和实践,抓好规范和完善;未建和正在筹建的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统筹规划,注重实效。总之,要上下联动、互相促进,全面加快推进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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