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面贯彻《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试行办法,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法制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政务公开的基本行政法规。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抓好落实。在实际工作中,一是认真落实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修订工作。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在不涉密的前提下,都应如实公开。二是坚持主动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权威性。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严格按照《
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和《
定西市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等规定,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流程,认真受理和答复人民群众的申请,依法满足社会个体的合理需求。三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重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内部审查、协调发布、考核评价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新闻发布制度,保证及时主动公开。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电子监察、政风行风热线建设水平,积极构建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政务公开平台,努力扩大覆盖面、增强时效性、提高影响力,逐步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3、重点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措施实施过程中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全市重大投资和项目建设公开透明运行。当前,全市各级要把政务公开的原则要求贯穿于落实扩内需保增长重大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做到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在建设进度、资金使用、质量监管等环节透明运行,保证项目和资金安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凡是政府投资的项目都应向社会公示。采取设立咨询、举报电话、举行新闻发布会及其它适当形式,公开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等情况,主动接受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保证管好用好资金,切实发挥效益。
4、扎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抓好农村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一要加大农村制度建设和创新的政策措施、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举措、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的重大安排的公开力度。二要加大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及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投入、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扶贫救灾资金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力度。三要加大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和涉农法律法规的公开力度。四要加大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力度。要树立先进典型,抓好示范点建设,努力把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保障农村改革发展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