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三名城一基地”目标后,各级政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把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推动绿色崛起的基础和前提,列为考核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加快推进“生态名城”创建工作。4月14日,李嘉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生态名城”建设专题会议,亲自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市林业、环保、建设、交通、农业、水利、规划、公路等8个部门研究制定了《梅州市创建“生态名城”总体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了“生态名城”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主要抓了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大力实施绿色生态工程,加快构建绿色生态屏障。一是以实施绿色通道、森林围城、林分改造、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等六大绿色工程为载体,加快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扩大生态公益林和景观林面积。上半年,全市完成生态工程造林13.08万亩,其中防护林2.5万亩,森林生态修复1万亩,林分改造4.8万亩,水源林3.2万亩,生物防火林带0.78万亩,“万村绿大行动”村庄绿化0.8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8.6%(新口径),活立木总蓄积量3469万立方米,一、二类林率占77.4%。二是全面启动了全省首个省市共建的生态文明(林业)示范点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建立了自然保护区51个(其中省级6个),成功创建了2个“全国绿化模范县”、4个“省林业生态县”。三是坚持把城郊森林公园作为建设生态名城的亮点和精品工程来抓,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着力优化城乡环境,大力提升城市品味。共建立了森林公园65个,梅江区泮坑、百岁山、客天下,梅县梅花山,平远南台山,大埔县城登山公园,五华蒲丽顶,丰顺万佛园,兴宁神光山,蕉岭镇山等10个总投资近亿元的城郊森林公园正加紧规划建设。
(二)着力抓好森林资源保护,不断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坚持把森林资源保护作为林业生态建设的长期工作、基础工作来抓,加强执法监管,强化保障措施,努力巩固提升梅州生态优势。一是依法依规推进木材经营整治。已取缔关闭946间,并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层次较高、管理规范的木材加工新秩序。二是组建基层防火队伍。在组建梅城十万亩群山53名和市通县十条绿色通道234名专职护林员队伍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梅州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和《关于加强我市基层护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市财政每年给予各县(市、区)补助近1000万元,完善5000名村级护林员队伍建设,组建每镇30人、每村15人的扑火队伍。三是坚持科学管林、依法治林。严格执行限额管理,对生态重要地区、生态敏感区、生态公益林区实行全面封禁。加强木材运输监控,对木检站的布局进行了重新规划,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全市共受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经营加工木材等案件442宗、破案388宗,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678人次,其中移送捕办72人,收缴林木和没收木材1265立方米。四是启动珍贵树种基地建设。大力推进树种结构调整,提升林业产业层次,今年全市共种植各类珍贵树种14000亩,投资10500万元。主要种植银杏、红豆杉、芳香樟、降香黄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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