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推动绿色崛起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的通知
(梅市府〔2009〕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现将《梅州市推动绿色崛起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
梅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梅州市推动绿色崛起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印发广东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的通知》(粤府〔2008〕72号)、《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的决定》精神,着力增强梅州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梅州建设步伐,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行动准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十届和市委五届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放思想为先导,改革创新为动力,提高综合竞争力为主线,把科技创新作为全市科技发展的基点。科技创新作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中心环节,应把其能力的提高视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战略,从而推动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走出一条具有梅州特色的科技创新道路,推动绿色崛起。
(二)行动准则。
坚持系统推进、重点突破、开放整合、支撑发展原则,注重集成创新,突出抓好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系统推进原则。加强整体设计、协调配套,有序地推进行动计划实施,促进创新要素的集聚与互动,全面推进创新型梅州的建设。
重点突破原则。针对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联合科技攻关,力求取得突破。
开放整合原则。建立开放型的科技创新模式,提升全市跨区域配置整合创新资源的能力。
支撑发展原则。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解决重大民生社会问题,实现梅州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今后5-10年,努力实现“二个突破”、“三个改变”、“五个大幅增加”,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幅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全市创新型企业大量涌现、产业科技水平持续提高、区域创新体系趋于完善、科技创新投入逐年增加、科技创新环境明显改善,科技综合实力、区域创新能力明显加强,为建成创新型梅州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