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本市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黄卫、程红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志、周正宇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工作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本市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相关工作,市商务委、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工作小组要求和部署具体组织实施。
各区县政府也要相应成立专门的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领导及工作机构,并设立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办理联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联合服务窗口),联合服务窗口与已设立的“黄标车”淘汰补助资金联合服务窗口合并办公。
(二)明确职责分工。
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通过招标确定家电回收企业和销售企业,并对回收企业和销售企业进行监管;负责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的发放和管理;向社会公布承担汽车“以旧换新”车辆回收工作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指导回收拆解企业完善服务功能;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做好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统计和资料存档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协调各区县联合服务窗口做好相关工作;查验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对废旧家电拆解、汽车拆解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置进行监管。
市商务委、市环保局商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的宣传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落实和监管;印制家电“以旧换新”凭证;指导各区县财政局审核车辆是否属于申领补贴范围,并督促各区县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规范行业管理,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规范企业价格行为;公布价格举报电话并负责处理价格举报工作。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对本市家电和汽车产品生产企业的管理,督促指导生产企业保障和提高家电、汽车产品质量。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办理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并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市工商局依法对家电和汽车回收、销售企业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对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产品的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质监局对本市生产领域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产品质量进行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交通委在其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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