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工作任务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七、食品卫生
| 1、政府重视食品卫生工作,食品卫生纳入政府工作规划,中长期工作目标和措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 市经贸委
| 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
|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有本市食品卫生管理的具体实施计划,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有关资料齐全。
| 市经贸委
| 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
|
3、有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并得到落实。制定了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市卫生局
|
4、无农产品农药、兽药及畜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
| 市农业局
| 市畜牧水产局
|
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
| 市经贸委
| 市药监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区政府
|
6、餐饮业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责任落实并制度化。
| 市卫生局
| 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区政府
|
7、无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和无固定加工、就餐场所的食品摊点。小饮食店符合卫生要求。
| 市工商局
| 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区政府
|
8、城市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已开展牛、羊、禽类定点屠宰。
| 市经贸委
| 市工商局、市畜牧水产局,区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