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工作任务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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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 1、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 市卫生局
| 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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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单位应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五病”调离率100%;各类公共卫生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 市卫生局
| 市旅游局、市交通局、龙岩铁路建设办、南昌铁路局龙岩车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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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等符合卫生要求。
| 区政府
| 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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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来水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范,自身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测资料齐全。自来水厂水质、管网和二次公共设施水质符合《城市公共水质标准》。
| 市建设局
| 市、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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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病媒生物防制
| 1、在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 区政府
| 市爱卫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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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 市农业局
| 市爱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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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为开展防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 区政府
| 市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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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 区政府
| 市爱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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