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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通信管理局、省物价局关于中国移动海南公司集团彩铃业务资费备案的通知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省物价局关于中国移动海南公司集团彩铃业务资费备案的通知
(2009年10月23日 琼通信联[2009]237号)


中国移动海南公司:
  你公司《关于集团彩铃业务资费的报告》(海南移动[2009]1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给予备案。具体标准如下:
  一、业务描述
  集团彩铃业务是中国移动根据企业客户的要求,提供具有企业特色的形象宣传或有关业务信息的彩铃服务。
  二、资费标准
  (一)集团彩铃制作费用每首100元;
  (二)每客户的集团彩铃功能使用费为10元/月,优惠价为6元/月,按日收取,用户停机后不再收取。
  优惠期暂至201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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