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安排
从2009年3月开始~2010年3月结束,用一年多的时间开展我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部署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6月~10月)
各县(市、区)按照《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7月至9月各县(市、区)组织开展地理信息市场全面检查,摸清本地区地理信息市场的基本情况,掌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围绕地理信息市场的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六个环节和重点测绘活动、重点监管对象,开展自查和检查工作;10月20日前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县(市、区)自查检查情况组织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违法案件,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进行处理。
市直有关单位的执法检查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落实整改阶段(2009年11月~12月)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适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月~3月)
各县(市、区)组织对本地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对各县(市、区)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进行验收,并将工作情况报送市政府和省测绘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抓紧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明确相应的办事机构,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调配骨干力量,确保工作经费,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严格督查。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要及时掌握、报送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工作不实的,要严肃批评,并予以通报,责令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