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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四川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管理办法及评估标准的通知(2009)

C26.45岁以下教师每学期平均上5节以上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课并进行教学研究(3分)。

查阅教案、课件等材料。未达要求酌情扣分。

A4.
  工作
  成效
  (40分)

B10.应用情况
  (10分)

C27.闭路电视系统、校园网(卫星资源网)在教育教学中充分发挥作用,有运用的记录登记(1分);
C28.普通教室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在教学中普遍使用,专用教室使用不少于30课时/周(3分);
C29.充分利用互联网和中国教育卫星宽带网传输的优质教育资源进行教育教学,有教师使用教学资源进行学科教学活动及研究的档案记录(2分);
C30.运用教育技术开展教学的学科覆盖率、教师覆盖率及课时覆盖率分别达100%、95%、50%(3分);
C31.按要求开设信息技术课(1分)。

查阅档案记录,进行查看和访谈;每项使用均应有记载。未达要求酌情扣分。

B11.应用水平
  (10分)

C32.教师参加全国和省多媒体教育软件大赛,有2件作品获省级以上奖(2分);
C33.学生在国家或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奖不少于5人次(2分);
C34.学校及教师参加全省教育技术成果评选,获省级奖(2分);
C35.教师参加省、市、县级教育技术应用教研赛课活动获奖不少于3人次(2分);
C36.教师自制课件或参与开发的教学资源在校内外推广运用(2分)。

查阅近三年档案资料获奖成果证,未达要求酌情扣分。

B12.应用研究
  (10分)

C37.有教育技术课题研究工作规划,注重可持续发展(1分);
  *C38.承担省级以上教育技术课题(2分)或市县级课题(1分);
C39.课题有实施方案,并有齐全研究资料(1分);
C40.按要求及时通过网络等方式上报课题研究工作计划、方案、阶段性工作总结及有关过程性资料(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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