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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七、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要活动进行评估,做出针对性预案和防控安排

  已出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地区要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无序流动;学校开学后原则上不安排大型室内集体活动,对个别特殊情况(如新生军训、开学典礼等)应本着“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确定;各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及中等专业学校,军训可不安排或延期安排,已开展军训的可调减军训内容及强度。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国庆前后必须举行的大型活动,须向同级政府报告并要做好相应的防控方案和具体措施。

  八、加强监督检查,加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通报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教育部、卫生部和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要求和措施是否落实到实处。一是防控工作安排部署是否有遗漏和盲点;二是各学校、教育机构在开学时是否启动、进入防控状态,有关措施和要求是否认真落实;三是防控工作的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是否明确,措施是否到位;四是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完善,遇有疫情发生能否有效启动。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防控工作不到位的,要及时纠正和通报。对因工作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甲型H1N1流感疫情暴发和流行的,要严肃责任追究,严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日报表(一)

  2、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日报表(二)

四川省教育厅

二○○九年九月八日

  附件1:
  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日报表(一)
  (有发热症状)

  市、州(盖章):         填报时间:

学校名称

学生数

处置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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