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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教师培训的通知

  三、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分为市、区县两级培训。市级培训为培训者培训,由市教委统一安排,集中组班培训;区级培训即由培训者为本区县的培训对象开展面授培训,由各郊区县教师进修院校自行组织。
  四、培训对象
  市级培训对象:各郊区县对每项培训课程推荐2名培训者,一般以区县教师进修院校教研员为主,5项培训课程共计10名培训者。
  区县级培训对象:2008年66所完成农民工子女学校办学设施改造并纳入民办教育管理的小学中具有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五、培训时间
  市级培训时间为2009年12月19日(星期六)9:00-16:00
  区县级培训时间在2009年12月底-2010年2月底期间,各郊区县教师进修院校自定时间进行集中培训。
  六、培训地点
  市级培训地点设在浦东新区教育发展研究院(浦三路385号),区县级培训地点由各郊区县教师进修院校自定。
  七、组织管理
  上海教师教育工作办公室下设“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奉贤区教师进修学院,负责课程设置、课程审查、师资配备、培训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各郊区县教育局负责选拔推荐培训者名单,各郊区县教师进修院校负责市级培训的协助管理、区县级培训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附件:1.市级培训(培训者培训)各郊区县名额分配表
  2.市级培训(培训者培训)学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1:
  市级培训(培训者培训)各郊区县名额分配表

  课程

  

  名额  

  

区县

课程一:

班主任工作基本要求和学生工作基本技能

课程二:

教育学基础知识和基本要求

课程三:

心理学基本知识和基本要求

课程四:

教育方法基本知识和基本要求

课程五:

上海市二期课改基本精神、课改要求、课改方案解读

合计

宝山区

2

2

2

2

2

10

浦东新区

4

4

4

4

4

20

嘉定区

2

2

2

2

2

10

闵行区

2

2

2

2

2

10

松江区

2

2

2

2

2

10

青浦区

2

2

2

2

2

10

金山区

2

2

2

2

2

10

奉贤区

2

2

2

2

2

10

崇明县

2

2

2

2

2

10

总计

20

20

20

20

2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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