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于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对工作人员进行2次考核。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结果运用。
1. 考核结果。考核实行百分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结果分为两个等次:分值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定考核得分比,比例为实际得分除以80。
2. 考核结果运用。
(1)作为政府补助的依据。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合格的,政府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不合格的,政府考核合格确定的补助水平乘以考核得分比确定。
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考核合格的,政府按照核定的标准进行补助;不合格的,政府按照考核合格确定的补助标准乘以考核得分比。
(2)奖励先进,惩戒后进。
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节余出来的政府补助,应奖励考核合格且得分位列全县(市、区)前三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对此机构及其负责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得分位列全县(市、区)最后二至三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3次考核均位列全县(市、区)最后二至三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去负责人职务。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运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考核周期(每周期为半年)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工作要求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人事等部门落实和细化《安徽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安徽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和《安徽省村卫生室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抓紧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完善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增强可操作性,提高考核质量。
各地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绩效考核作为落实改革方案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成立专门机构,确立专人负责。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
本试点办法由省卫生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附表1
安徽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分值
|
基本医疗服务
(28分)
| 服务质量
| 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规范等有关法规制度,处方质量、病历质量、护理文书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和病案管理符合要求。
| 处方书写合格率达到100%,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95%。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未发生院内感染事故。未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赔偿控制在一定额度内。
| 6
|
|
服务数量
| 门(急)诊人次、出诊人次、辅助检查总人次数、住院床日数或观察室输液病人数
| 分别计算前三年乡镇卫生院前述考核指标的平均值,适当考虑合理增长要素,确定当年考核的基准数据。门(急)诊人次、出诊人次、辅助检查总人次数增减幅度控制在一定范围,住院床日或观察室输液病人数有所下降或维持较低天数。
| 6
|
医疗费用
| 住院和门诊费用
| 与上年相比,次均住院和门诊费用的增长幅度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单病种限(额)付费的病种数逐年增加。
| 6
|
执行基本药物制度
| 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规范药房建设。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 按照规定配备基本药物。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所有药品执行零差率销售。
| 10
|
公共卫生服务
(25分)
| 农村居民健康档案
| 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管理
| 按照卫生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的常住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健康档案,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
3
| 25
|
健康教育
| 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的提供情况、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 积极推广参与式健康教育方法,通过开设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知识讲座、健康教育咨询服务等方式向农民传授健康素养、优生优育等基本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2009年达50%。
| 2
|
免疫规划
| 国家免疫规划的执行及其管理情况
| 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建设和运行管理,为适龄儿童提供免费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及时发现、报告并协助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反应。2009年,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五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新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指定范围和人群的接种率达80%以上。
| 3
|
传染病防治
| 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及处理情况
| 保障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发现、登记、报告辖区内传染病疫情,传染病疫情的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均达95%以上。配合县级以上疾控机构,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 2
|
妇幼保健
| 孕产妇、儿童保健的开展情况
| 建立孕产妇、0-3岁儿童保健手册,规范开展孕产妇、儿童保健工作,2011年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70%以上、儿童保健覆盖率达60%以上。
| 3
|
老年人保健
| 老年人健康检查、健康登记管理情况
| 定期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并向老年人提供自我保健、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老年人的健康登记管理率2011年达50%以上。
| 2
|
慢性病管理
|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病的防治及管理情况
| 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指导村卫生室人员定期开展随访,询问病情,并对用药、饮食等进行健康指导。到2011年两类人群的登记管理率达50%以上。
| 3
|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 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随访、康复指导及登记管理情况
| 对辖区内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完成任务分解数的95%以上。
| 2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 按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工作。
| 2
|
应急处理、卫生监督等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卫生监督管理等
| 有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做好食品、公共场所、学校、职业等卫生指导与管理工作。
| 3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2分)
| 新农合政策宣传
| 宣传新农合补偿政策,公布就诊报销流程,公示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
| 4
| 12
|
新农合监督
| 公示参合农民补偿情况,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投诉率为0,被举报发生套取资金且被查实的事例为0。
| 4
|
新农合服务
| 开展即时结报,识别住院者参合身份,及时、准确、全面上传医疗服务信息。
| 4
|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15分)
| 乡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情况
| 按照安徽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实现标准化建设。
| 5
| 10
|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管理情况
| 按照省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以“五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的规范管理。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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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财务管理
(8分)
| 人员配备情况
| 人员岗位设置合理,配备到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
| 5
| 10
|
财务管理、分配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 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会计核算符合规定。内部分配机制体现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岗位责任和绩效,落实岗位绩效工资制。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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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环境与管理
(7分)
| 院容院貌,管理制度
| 建立健全并落实行政、后勤、进修和培训等制度。乡镇卫生院冠名规范,标识明显,院容院貌干净整洁;工作环境及病员休息环境干净舒适,健康宣传标语、专栏醒目规范,医务人员精神饱满,服务态度和蔼。
| 10
| 10
|
群众评价与监督
(10分)
| 医患沟通情况,群众满意率
| 院内设有群众意见箱,定期召开病人及群众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有群众及病人评价结果,群众满意率(抽取不少于10名)80%以上
| 1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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