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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1223号建议的意见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1223号建议的意见


重庆市林业局:
  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转来第1223号《努力打造“森林重庆”而非“森林城市”》提案收悉(协办),经我局研究,现将协办意见函告你局,供办理时参考。
  一、提案中提出要正确认识和理解“森林重庆”概念是十分紧迫和必要的,我们认为森林重庆是现代化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大量绿色植被尤其是以木本植物为主体构成的生态体系,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凝聚力、吸引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一定以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指导好主城区森林重庆建设。
  二、提案中提出关于“多途径多方法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的问题,我们认为非常好,近年来我们也正朝着这方面努力,自从2006年我市启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以来,特别加大了对内环高速和溪河绿化的建设,如现已建成的210景观大道、南岸区的苦溪河生态林、大渡口区的跳蹬河生态林等 。对于建议中提到的有悖于社会科学发展的建绿现象,我们一定加强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提案中提出“充分利用‘四山’森林资源”的问题,在我局2008年编制的主城区森林重庆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中,明确把“四山生态保护修护工程”纳入到六大工程体系中,要求实施“四山”森林保护修复工程。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令(2007年第204号)》,加强对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以下简称“四山”)地区开发建设管制,保护好“四山”现有森林资源。同时严格控制新审批项目,对现有建设项目要加强监控,对破坏山体、生态、景观的项目要坚决取缔,对现有建筑做到不增大、不增高、不增量,根据条件逐步减量和进行生态移民,对建设量大的要进行减量,控制建设容量、规模,对已经被破坏的山体要进行生态修复,对林相单一的要进行改造,将“四山”建设成为具有良好生态和优质景观的城市肺叶。同时对具备了游览条件的区域进行改造,完善休憩浏览设施,完善与城市相连接的通道,增加游人进入度,使之成为独具重庆特色的城市森林郊野公园。

  二○○九年三月三日

  联系人:刘霞
  联系电话:6367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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