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要按以上顺序划出一般农田的图斑,并统计汇总基本农田的图斑面积,直至达到规划的基本农田面积数据。要进一步补充完善小城镇规划资料,为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基本农田指标调整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分解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全市耕地保有量2010年为27.2万公顷(408万亩),2020年为26.30万公顷(395万亩),规划期内全市基本农田面积为21.04万公顷(315.6 万亩)。全市基本农田保护率2010年达到77.35%,2020年实现80%的目标。根据以上要求,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耕地数据,对各县区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做如下调整(具体见附表):
(一)城关区:该区作为主城区,耕地保有量仅考虑保留伏龙坪街道的耕地面积7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50%左右。
(二)七里河区:该区河谷川地及彭家坪属于城市建设规划区,耕地保有量要充分考虑未来城市发展占用量,基本农田保护率为75%左右。
(三)西固区:该区河谷川地属于城市建设规划区,河口南部分地区在西扩规划范围内,耕地保有量要充分考虑未来城市发展占用量,基本农田保护率为75%左右。
(四)安宁区:该区属于新的城市发展区,同时已规划铁路集装货运站,可考虑保留部分果园发展观光旅游和采摘农业,不再保留耕地和基本农田。
(五)红古区:该区位于内地通往青藏的要道,要充分考虑未来基础设施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基本农田保护率为75%左右。
(六)榆中县:要充分考虑兰州东扩的需要,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0.1%左右。
(七)皋兰县:要充分考虑未来县城、小城镇和工业园区建设的需要,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0.5%左右。
(八)永登县:耕地保有量要在现状调查耕地面积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未来发展的用地需求,对现有弃耕地进行复垦利用;规划基本农田要充分考虑秦王川综合开发中涉及的产业用地拓展空间的需求;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1%左右。
五、几点要求
(一)全市基本农田上图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具体落实。
(二)各县区的基本农田上图工作要与正在修编的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做到相互协调。
(三)各县区上图工作成果务于2009年10月31日前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审查,由市国土资源局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