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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9]19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已经2009年9月24日自治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广西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依据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关于新时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为保障我区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顺利实施,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以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为根本出发点,着力于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安全、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结合城乡风貌改造,统筹规划,整村推进“田、水、路、林、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二、实施目标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集中资金统筹开展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用地整理、废弃地复垦、未利用地开发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结合项目区实际,开展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和村屯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更新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从2009年到2012年,投资70亿元,实施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在项目区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通过整治,增加有效耕地12万亩,建成400万亩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较强、适应农业机械化耕作的高标准农田,增产粮食4亿斤;创建一批布局合理、生产生活方便、生态环境改善的示范新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三、建设任务
  (一)加强标准化优质农田建设,促进农田集中规模经营。采取适宜的工程措施,平整土地,归并分割细碎的地块,形成土地的规模经营。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改良土壤质地,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农田地力等级和生产能力,促进粮食单产能力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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