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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证信息平台管理员规则(试行)》的通知


  (一)负责公证业务系统软件的下载、安装和调试,实时监督系统的运行情况,并根据需要完成软件更新、升级的相关操作;

  (二)负责公证业务系统终端用户账号、密码口令的管理、维护,协助或代理新增终端用户及时上报需求、系统注册、申领口令;

  (三)负责公证业务系统服务器参数和业务数据的备份和保存,及时排除常见故障,协助有关方面处理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疑难问题;

  (四)负责对本单位人员开展公证业务系统操作培训和指导。

  第七条 公证业务系统硬件维护与局域网保障:

  (一)负责公证业务系统计算机主机及身份证识别器、扫描仪、打印机等外部设备的日常监控和保养,协助处理维修事宜;

  (二)负责公证业务系统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等局域网络设备以及UPS不间断电源日常维护和保养,负责运行状况的日常检查和记录,及时填写管理日志,上报异常情况;

  (三)负责掌握公证业务系统局域网数据线、电源线的分布、架设情况,保障新增终端设备布线合理、接入准确和负载合理;

  (四)协助制定公证业务系统硬件检修、采购计划,协助管理和配置系统设备。

  第八条 公证业务系统及其设备安全与保密管理:

  (一)负责落实公证业务系统网络管理制度,承担相关安全工作任务,实施对有关访问口令的保密管理;

  (二)负责对有关业务数据和系统参数的定期备份工作,确保备份内容完整、准确、齐全,备份介质异地存放,及时填写《公证信息平台数据备份登记表》;

  (三)负责对服务器和服务终端进行日常病毒检查,及时、正确地安装升级杀毒软件,阻止未经病毒检测的软件、数据的安装、使用与传输;

  (四)负责监控、调整服务器机房的温度、湿度和通风状况,确保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行,落实防火、防盗的工作要求。

  第九条 公证业务系统数据、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传达:

  (一)负责公证业务系统电文和邮件的集中管理,及时收发、传递各类信息、资料;

  (二)负责对特定范围公证事项的数据(如办证数和收费额等)进行统计,手动生成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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