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项治理方法
(一)协调部门信息
为了全面掌握地方税源的税基情况,以及房地产业、殡葬业、洗车业、房屋租赁业、土地交易等重点行业的纳税情况,本次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协调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户源和税基的基本信息,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在市政府《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加强税收征管增加财政收入的意见》淄政发[2005]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淄政办发[2009]84号文中已做了明确,要充分利用综合治税工作打下的良好基础,与有关部门多沟通、多交流,尽最大可能搜集相关信息,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最大效果。各单位可以根据专项治理的内容与有关部门就信息传递的内容、时限、要求等进行进一步的明确。
(二)数据采集录入。
对采集的涉税数据信息,应对其进行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审核,审核无误后,由综合治税办公室按照统一标准导入综合治税系统。区县一级涉税信息由区县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采集并处理。
(三)信息比对处理。
对采集到的信息数据,应先与征管系统数据库中的税务登记户数进行明细核对,对确认的漏征漏管户、应换发税务登记证未换发业户、假注销、假停业、假证件失效、假走逃失踪户,依据有关税收管理规定,分别不同类型进行处理。
通过与有关部门提供的明细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对发现的漏征漏管和漏报错报问题,继续采取措施,依法进行清查处理。
(四)汇总统计分析。
完成各项外部门信息交换数据的采集后,综合治税系统将自动进行汇总统计,各单位应根据这两个系统生成的数据与税收征管系统的税务登记信息、房地产、土地、殡葬、洗车及相关行业营业税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在找准差异点基础上,深入研究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加强税源管理长效机制。
四、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性,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建筑、房地产行业以及殡葬、洗车等行业的管理,是社会综合治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治税工作的要求,建立综合治税联席机制,并将综合治税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财税联席会议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协调综合治税工作,加强工作调度。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市政府确定调整充实淄博市地方税收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房地产及建筑业、房屋租赁业、殡葬业、洗车业等四个专向治理小组。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齐抓共管,进一步营造和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切实加强税收管理,增加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