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09年度宁波市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9〕2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加快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提高土地规模经营水平的意见》(甬党办〔2008〕5号)精神,经各县(市)区推荐和市级有关部门评审,市政府确定慈溪市桥头镇等20个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2009年度宁波市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先进单位,现予以公布。
被评为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先进单位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继续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规范管理,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断提高规模经营水平。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大力推进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附件:2009年度宁波市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09年度宁波市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先进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