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从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单位、人员类别、证书号码等信息应记入从业人员信息。
  第十八条 市场信息包括招投标公告信息、评标结果公示信息、中标单位信息、信息公开企业名单、信用评价相关信息、从业单位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建设期通报信息以及其它需公告的市场信息等。
  除信息内容以外,发布时间、信息来源等也应记入市场信息。
  第十九条 政策法规信息包括法律性文件、规章制度、信用评价制度及其他政策法规等。
  除政策法规内容以外,政策法规的颁布时间、颁布部门、文号等信息也应记入政策法规信息。

第四章 信息征集

  第二十条 各主要当事责任主体应及时报送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信息,省交通运输厅对上述信息进行完整性检查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各设区市交通(港口)行政主管部门采集并在诚信信息系统中报送辖区内交通建设项目(包括在建项目和已完工项目,高速公路项目除外)的基本信息和标段详细信息、参与辖区内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从业单位的奖惩记录(包括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质量与安全事故等不良行为记录以及立功竞赛等信息),向省交通运输厅报送市管项目中从业单位的信用评价相关信息以及其它有关违法违规信息等;其他县、市、区级交通(港口)行政主管部门将辖区内相关信息按要求报送上一级交通(港口)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 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采集并向省交通运输厅报送省管交通建设项目的合同、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情况以及有关从业单位的其它违法违规信息;各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采集并向市交通(港口)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对参与辖区内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从业单位的合同、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情况以及其它有关违法违规信息,向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送辖区内交通建设项目监理单位的奖惩记录(包括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质量与安全事故等不良行为记录以及立功竞赛等信息)、市管项目中监理单位的信用评价相关信息以及其它有关违法违规信息等。
  第二十三条 各高速公路建设单位采集并在诚信信息系统中报送本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和标段详细信息,向省交通运输厅报送参与本项目建设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试验检测单位的奖惩记录(包括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质量与安全事故等不良行为记录以及立功竞赛等信息)、与本项目有关的信用评价相关信息等。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