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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对民生八大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对民生八大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陕发改社会[2009]1403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省级各有关部门: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民生八大工程进展情况,更好地推进全省民生八大工程实施,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决定近期对全省各市、县(区)民生八大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的项目主要是2009年中省下达的民生工程项目。具体内容为:
  1、工作部署情况。年度工作是否有安排,是否有项目实施方案,措施是否得力。
  2、计划下达情况。投资计划是否下达,市县转发计划是否及时,未下达计划的项目有哪些,主要原因是什么等等。
  3、资金落实情况。各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市县配套资金是否落实,资金是否到位,有无挤占、挪用、截留以及用于偿还债务等问题的发生等。
  4、项目前期工作情况。是否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项目审批手续,项目的土地、规划、初设等审批手续是否完善等等。
  5、项目管理情况。已开工项目 文件资料是否齐全,项目设计及施工是否与投资下达的投资额度、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性质、建设年限等相符,如有不符,主要原因是什么。
  6、政策补助项目落实情况。资金是否拨付到位等等。
  二、检查的方法步骤
  本次检查主要采取县级自查、市级抽查、省级各相关部门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自下而上,逐级检查,分四步实施:
  1、县级民生八大工程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年度下达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2、市级民生八大工程领导小组成立检查组,至少抽查三个县,要求每个县每项工程至少抽查2个项目,为确保实效,项目要随机抽取。
  3、省级各有关部门针对本行业所属的民生八大工程项目,根据所掌握的实施进展情况,自行确定要检查的市县、项目和数量。
  4、省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办公室和资金办公室也将组织专人择期对十个重点项目、中央新增民生项目和各级反映有突出问题的项目进行重点抽查。
  三、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认真组织,从严检查,既要总结出好的经验和做法,又要不怕揭短亮丑,避免检查流于形式。
  2、各级各部门检查时,要认真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多实地查看项目,尽量不要专门召开汇报会;未开工的项目要重点检查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政策补助项目检查要抽选受益对象,到户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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