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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彬县中兴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老挝磨丁农产品交易中心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彬县中兴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老挝磨丁农产品交易中心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发改外资[2009]1413号)


咸阳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申请老挝磨丁?中国-东盟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核准的报告》(咸发改[2009]472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核准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彬县中兴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老挝磨丁农产品交易中心项目。
  二、该项目拟在老挝南塔省磨丁经济特区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和冷库,总建筑面积53506 ㎡,其中:交易大棚18208 ㎡,冷库8910㎡,综合楼13212 ㎡,出租商用门面房13176 ㎡。项目建设期1年。
  三、该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约折合1170万美元),其中:工程费用6292万元,土地、铺底流动资金等其它费用1708万元。中方以现金和实物的方式投资6466万元(约945万美元),占总投资额的80.82%,外方老挝磨丁黄金城有限公司以项目建设用地和办公楼作价投资1534万元,占总投资的19.18%。在中方投资中,陕西耐森果业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长武惠远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00万元,彬县中兴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90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1566万元。项目用汇额300万美元,由彬县中兴果业有限责任公司购汇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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