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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厅等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林业厅、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陕发改农经[2009]1447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
  《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水利部批复(发改农经[2008]3543号)。规划通过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农民技能培训和补植补造六大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农户吃饭、烧柴、增收等当前和长远生活问题,确保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规划总投资202.41亿元,其中国家投资101.15亿元(中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95.15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6亿元),我省配套资金101.26亿元。
  为了做好我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我们制定了《关于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实施工作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林业厅
陕西省水利厅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关于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
实施工作的意见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好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促进退耕还林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水利部批复,为了切实做好《规划》实施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大意义
  (一)我省退耕还林工程的成效及存在问题。我省是全国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重点地区,截止2008年底,共实施退耕还林工程3449.5万亩,其中退耕还林1528.8万亩,荒山荒地造林1790.7万亩,封山育林130万亩。我省退耕还林地区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业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退耕还林政策深得人心,粮食和生活费补助已成为退耕农户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退耕农民生活得到改善。但是,我省退耕还林地区的生态环境仍十分脆弱,退耕农民吃粮、烧柴、增收等主要问题亟待解决,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十分艰巨。
  (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大意义。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是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建立起促进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有利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搞好生态环境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推进扶贫开发,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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