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
(川建发[2009]60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7号)中“改进和完善评标办法,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坚持合理标价”的精神,现将制定的《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本“办法”施行后,原省建设厅川建发[2006]112号文印发的《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即行废止。
附件: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四川省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
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评审行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九部委令第56号)、《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以下简称《省进一步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我省招投标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