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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鸡市2009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鸡市2009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规划〔2009〕1643号)


宝鸡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2009年秦岭生态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宝市发改规字[2009]8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宝鸡市凤县县城段江河两岸生态治理项目
  1、建设地点:凤县县城段嘉陵江、小峪河、十里店河沿岸。
  2、建设内容和规模:在凤县县城段嘉陵江、小峪河、十里店河沿岸22.8公里的堤岸绿化苗木7.5万株,新增绿化面积91.2万平方米。
  3、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680万元。投资来源由省专项补助90万元,地方配套590万元。
  4、建设期限:建设期限为2年,即2009年-2010年
  5、建设单位:凤县林业局。
  二、宝鸡市陈仓区磻溪河上河村段湿地保护项目
  1、建设地点:宝鸡市陈仓区磻溪河水库以上地段,北至水库,南至黄槐树滩,东至坡畔,西至上河村。
  2、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总面积2000亩,其中平整河床5公里,种植湿地植物700亩,设立铁丝网围栏3公里,建瞭望观察台1座、监测站1处,设置标志牌、警示牌、界桩28个,配备相关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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