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国家可靠“大粮仓”。
发挥农垦在建设现代农业中的引领作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围绕“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深入实施《黑龙江省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实施《黑龙江省千万吨奶战略工程规划》和《黑龙江省五千万头生猪规模化养殖战略工程规划》,加快建设东西部9项重点水利工程和20个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进一步加强黑土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推进土地整治,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和田、水、路、林综合治理,提高高产稳产田比重。突出抓好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大型企业集团的培育,抓好千亿元龙头企业集群工程。大力实施农机化工程,继续实施大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发展农机大户,组建农机作业合作社,搞好现代农机作业区建设。加快培育出一批优质、高产、高效新品种。积极发展绿色有机食品、特色和生态产业,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加强基础设施和大项目建设,增强发展潜力。
加快3000公里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哈大客运专线,哈齐、哈牡、哈佳等城际铁路建设;加快大庆、鸡西、伊春支线机场建设,并尽快交付使用,积极开展加格达奇、五大连池、抚远等支线机场前期工作,加强现有的空港改造;加快松花江、黑龙江等重点水利枢纽、港航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进行电源、电网改造。结合推进100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投产项目和100个投资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的“双百工程”,抓好百万吨乙烯、百万吨玉米深加工、百万吨纸浆等重大项目的实施,为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五)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促进可持续发展。
组织全省资源型城市编制并实施资源型城市转型规划,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重点推进大庆、伊春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和4个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工作,总结经验,指导全省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各资源型城市要围绕培育接续替代产业示范基地、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谋划好充分吸纳就业、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专项项目,大力发展石化、煤电化、林木等资源精深加工和非油、非煤、非林等替代产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
积极组织实施《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建设生态主导型经济产业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提高天然林保护资金补助标准。力争在大小兴安岭全面停止主伐,实行林区休养生息。在有条件和必要的地方稳妥地实施生态移民,减少林区分散居住人群。积极推进大兴安岭等林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妥进行和逐步扩大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采取特殊政策,扶持国有重点林区大力培育和发展生态主导型经济。积极开展国际间的碳汇交易,着力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城市。强化节能减排,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生活节能,鼓励和支持建筑节能;加大城镇建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继续推进松花江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大对风沙干旱地区的治理和对草地、湿地的保护。继续争取国家支持,实施界江护岸工程,减少国土流失;搞好黑土保护工程,保护和培育黑土地力。治理和改善矿山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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