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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整治土地违法百日会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土地违法案件处理到位情况。国土资源部门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全部履行法定程序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该移送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是否移送移交到位。对应拆除的,县(市)、区政府是否组织拆除到位。

  四、实施步骤

  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1月10日至2009年11月20日)。召开全市国土资源执法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全市整治土地违法百日会战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迅速落实会议精神,采取各种形式和有效措施,制定方案,组织人员,集中时间对本辖区2008年10月以来的土地违法案件进行集中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11月21日至2010年1月20日)。对发现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要严格依法行政,全部立案查处,做到六个到位,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到位,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到位,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到位,依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到位,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位,依法拆除到位。市政府及市国土资源联合执法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政府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月21日至2010年2月28日)。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辖区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查漏补缺,巩固成果。同时,市政府将组织检察院、法院、监察、公安、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联合对各县(市)、区的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整治土地违法百日会战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大虎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董玉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师吉奎任副组长,市检察院、法院、监察、公安、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吴丙营担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详尽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二)搞好协调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监察、公安、国土等相关部门,迅速开展工作,要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百日会战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汇报,提出建议,沟通协调,确保取得实效。

  (三)依法严厉查处。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涉及党政纪处分的,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涉及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应拆除的,由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确保落实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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