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整治土地违法百日会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函〔2009〕1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整治土地违法百日会战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石家庄市整治土地违法百日会战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整改查处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冀政办传〔2009〕142号)精神,从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开始,检查范围将扩大到全国所有县(市)。为切实做好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全面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坚决打击土地违法行为,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09年11月10日至2010年2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土地违法百日会战”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总要求,坚持保增长和保红线有效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不断完善土地执法工作长效机制,做到提前防范、及时发现、制止有效、查处到位,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2008年10月以来的违法占地案件逐宗梳理登记,分类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所有违法占地案件的立案率、结案率达到100%,行政处罚、移送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位率达到100%,做到处理人与处理事全部到位,努力形成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检察院、法院、监察、发改、公安、国土、规划、建设、房管、城管、工商、法制、电力、金融、供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承担责任的土地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确保第十次卫片检查顺利通过验收。
三、整治内容
(一)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各县(市)、区政府是否对土地监管工作高度重视;是否将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作为当前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了土地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是否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依法使用土地和监管土地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对土地监管工作是否负起了总责,是否严格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使用土地;是否存在违规违法、擅自越权批准使用、占用土地及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