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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同政办发【2009】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章现已刻就,从即日起启用。同时废止大同市建设委员会印章。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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