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技术进步与装备处。拟订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培育与管理企业技术中心,组织实施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应对技术壁垒专项;研究提出技术创新的政策,推动企业实施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参与指导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协调产学研合作创新工作;承担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承担全省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综合协调的有关工作,指导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新能源推广应用工作。拟订节能、工业节水、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环保产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新能源推广应用、项目示范;承担全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高耗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和节能产品认定的核准;推进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及推广应用;指导能源利用监察(监测)和执法工作;承担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降耗办公室、省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电力处。承担全省电力运行管理,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全省电力电量综合平衡和电力年度计划编制及管理,监督指导电力调度;承担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指导节约用电,牵头处置大面积停电事故;按照权限和分工核准资源综合利用和新能源发电项目;承担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改造建设;承担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工作;划分和管理供电营业区,指导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参与全省电力重大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参与电力价格制定。
(十二)企业管理培训处。宏观指导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推广企业管理信息化;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制定培训规划及政策措施;指导和培育企业管理咨询和培训等中介服务机构,认定企业管理咨询资质;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工作,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际合作培训与交流。
(十三)生产服务业处(挂市场拓展处牌子)。协调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分离和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企业市场拓展,监测分析重点产品市场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指导企业建立完善产品市场营销体系,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化的会展活动;指导企业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国际贸易、创意产业和售后服务业等;指导地方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
(十四)经济合作处。协调与指导引进内资工作,组织开展对国家大企业大集团的招商引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承担长三角经济合作相关工作;承担省引进内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