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财务审计处。负责委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指导委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业务和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委属单位的资产监管,办理国有资产的购置、变更、移交、处置报批工作,监督指导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委机关、委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审计工作;牵头开展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
(三)政策研究室。提出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措施;对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研究制定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委研究课题管理,提出年度课题计划,组织和承担重大课题研究。
(四)法规处。组织拟订经济和信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制定行业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组织开展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制定和审核全委行政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系统内普法和执法队伍建设,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规范相关协会建设。
(五)综合处。综合分析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局性工作思路,起草全省性经济和信息化工作报告;组织编制经济和信息化、相关行业规划;分析全省经济形势,起草季度和年度全省经济形势报告,提出调节近期经济运行的对策措施;负责委新闻发布,组织产业指导信息发布。
(六)经济运行处(挂交通邮电处牌子)。监测、分析全省日常经济运行态势,起草月度工业经济形势报告,组织调研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监测、分析煤电油运的运行态势和市场状况,拟订并组织实施煤电油运等要素保障的政策措施;做好煤炭、成品油(含燃料油)等要素保障;制定成品油生产、供应、储备年度计划并组织考核和检查,协调成品油市场供应调度,组织推广清洁油品的生产和使用;承担煤炭应急储备的管理工作;组织重点物资的紧急调运和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综合协调,协调全省春运工作;承担省煤电油运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全省无人看守道口监管协调等相关工作。
(七)产业发展协调处。组织拟订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政策措施;提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并监督、检查其实施情况;协调产业发展、区域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建立落后生产能力退出机制;牵头做好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和重点骨干企业培育工作;培育和指导新兴产业、产业集群的发展;提出工业园区布局规划,对工业园区进行审核、指导和日常管理,认定、管理国家和省级特色产业基地;指导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培育区域品牌;承担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产业投资处(挂技术改造处牌子)。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拟订产业投资规模和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申报、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含利用外资)项目;会同相关处室牵头提出省财政用于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承担技改投资项目进口和国产设备抵免税审核确认工作;指导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参与制定企业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和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投资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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