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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居民和乡村学校冬季取暖用煤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居民和乡村学校冬季取暖用煤的通知
(同政办发【2009】1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各有关煤矿企业:
  今年冬季供热采暖期即将来临,为确保全市广大农村居民和乡村学校正常取暖用煤,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村居民和乡村学校冬季取暖用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我市地方煤矿受种种因素影响,正常生产的矿井较少,煤炭的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当前即将进入冬季取暖期,切实做好保障农村居民和乡村学校的冬季取暖用煤工作,对于保证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从“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识大体、顾大局、讲政治、讲奉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尽最大努力保障农村居民和乡村学校冬季取暖用煤的有效供应,确保每一户农村家庭和每一所乡村学校都能够温暖过冬。
  二、精心组织,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居民和乡村学校冬季取暖用煤工作顺利进行
  1、对农村居民及乡村学校的冬季取暖用煤,市政府原则要求,属于产煤县区的由县区人民政府自行解决;非产煤县区的由县区政府与产煤县区政府、同煤集团、国投塔山煤矿、吴官屯煤业公司沟通协商落实供煤,并参照产煤县供煤的有关做法解决。
  2、为确保全市农村居民和乡村学校基本用煤量,市政府安排:南郊区在自行解决一部分的基础上,由同煤集团解决10万吨;新荣区本区自行解决;阳高县由同煤集团解决5万吨、国投塔山煤矿解决10万吨、吴官屯煤业解决5万吨;天镇县由同煤集团解决10万吨、国投塔山煤矿解决5万吨;大同县由黄土坡煤矿解决一部分的基础上,由同煤集团解决3万吨;浑源县本县自行解决;灵丘县、广灵县由浑源县分别解决16万吨、12万吨;左云县本县自行解决。全市机动用煤准备15万吨,分别由同煤集团负责解决5万吨、国投塔山煤矿负责解决5万吨、吴官屯煤业负责解决5万吨,按实际用煤量由市政府进行调配。
  3、市煤炭局负责协调及调配工作,用煤县区要以县区为单位积极与同煤集团、国投塔山煤矿、吴官屯煤业公司及供煤县区搞好对接,签订供煤协议,协调煤炭价格,选择运输方式、时间,保证冬季取暖用煤真正落实到农民及学校手中。同时,要充分估计到部分贫困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视县区财力,采取适当补贴方式,帮助他们渡过冬季取暖期。
  4、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落实好、组织好对农村居民及乡村学校冬季取暖用煤的保障工作,制定周密细致切实可行的保障方案,把具体保障方案细化到每个乡镇、每个村委会、每一户,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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