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转移的实施意见
(珠府〔2009〕124号)
各区人民政府,横琴新区管委会,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抓好产业转移园建设加快产业转移步伐的意见》(粤府〔2009〕54号)的精神,切实抓好我市产业转移工作,加快我市产业升级,优化我市经济布局,提高我市共建产业转移园发展水平,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产业转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产业转移工作认识
推动产业转移是我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我省一项长期的战略性的工作任务。珠海作为珠三角六个产业转出城市之一,做好产业转移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交给珠海的一项政治任务。对我市来说,有利于形成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的倒逼机制,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我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以及解决东西部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产业转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推进产业转移与我市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以及构建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等工作结合起来,完成好省交给我市的“双转移”任务。
二、进一步明确推进产业转移工作思路
按照《市委常委会决定事项通知》(〔2009〕34号)要求,推进产业转移,必须明确以下工作思路:
一是扬长避短,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就是要发挥我市经济结构的优势,继续加大园区整合力度,加大对高端服务业、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引进和培育力度,尤其要注重促进科学发展,努力提高人均水平,推进产业优化升级以及合理布局。
二是强化市区联动,逐级落实责任。就是要市、区齐抓共管,逐级分解任务,调动各级推动产业转移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级抓一级,形成工作合力,使我市产业转移政策措施、扶持资金、招商项目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等有关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联合招商共建,加快对口转移园建设。就是要结合珠海实际,创新产业转移合作模式,不单纯追求本市转出项目的数量,着重加大联合招商和联合共建力度,提升对口转移园的软、硬环境,为转移园引进国内外优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