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预测预警。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单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对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信息,要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及时发出预警通知。
强化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现场抢救,控制险情,减少损失。事故发生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要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及时作出应急响应,必要时要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事故救援工作。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事故发生地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机构和医疗救护人员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要保障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秩序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畅通;消防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和操作规范,采取相应的现场处置措施和手段,全力实施现场抢救;环保部门要根据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及时监测周边环境情况,防止由于生产安全事故引发污染事故或导致污染范围的扩大;通信管理部门要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应急通信保障;其他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抢修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评估制度建设
建立政府安全生产应急能力评估制度。制订政府安全生产应急能力评估指标体系,逐步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每三年自行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应急能力评估工作,将评估报告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应急能力评估制度。制订企业安全生产应急能力评估指标体系,重点指导、督促高危行业企业、重大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能力评估制度,每两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应急能力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六、多渠道筹措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资金
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本级政府应承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必需经费给予保障。要督促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企业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投入,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和安全风险抵押金等用于增强企业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积极探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社会化投入的途径,鼓励社会团体及个人捐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