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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的紧急通知

  (四)省教育厅将对全省本项目资助的学生名单进行汇总和再核后,报送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批。
  (五)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对各省上报的申请资助学生名单按地区组织终审,并在基金会网站上公布终审结果。如无人提出异议,则通过基金会的银行拨款批量处理系统,将每所高中每学年应得的彩票公益金资助款,分两学期核拨到相关学校。
  (六)彩票公益金项目资助款分两学期发放,每人每学年1000元,每人每学期500元。相关普通高中收到本项目资助款后,按资助标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到每位受助学生手上,并组织学生签收。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国家安排普通高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专项资金,是进一步完善教育资助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方面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家在普通高中阶段助学政策方面的空白,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关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2009-2010学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工作,坚决把这件好事做实做好。
  (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助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要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管理和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陕财办教〔2009〕92号)要求,建立专账,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拖延支付,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
  (三)规范工作程序,按时报送资料。各地要按照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要求,做好各类表格、资料的填写和归档工作。其中附件2由申请资助的学生本人填写并留在学生所在学校,建立项目受资助学生档案,由受助学生本人签字的签收单一律要造册登记并保存3年,以备基金会和上级部门检查,并可将发放仪式的影像资料及典型受助学生的文字资料报送省级;附件3由相关普通学校填写并上报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查;附件4和附件5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审核和填写,并将打印后的纸质表格(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于10月13日前报送省教育厅资金处。
  (四)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程序多、要求高,为确保尽快把资助款发到每位学生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安排专人,抓紧对此项工作的部署和落实,确保各类材料及时上报。
  联系人:刘宏恩      电话:029-87349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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