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基础教育专网建设接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陕教基[2009]41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为加快推进陕西省基础教育专网建设工作,在前期印发的《陕西省基础教育专网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省教育厅制定了《陕西省基础教育专网建设接入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市(区)教育局要按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结合辖区内各县(区)教育部门的网络接入和应用系统建设情况,与当地电信部门共同协商,依据《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抓紧制定本地区基础教育专网建设方案,并于今年11月底以前上报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实施。
二、各市教育局在基础教育专网建设实施过程中,一定要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将本地基础教育专网建设情况及时反映到“陕西教育网”内的“专网建设工作交流平台”上。
三、按照专网建设规划,全省普通高中须在2009年11月底之前完成专网接入工作,各市(区)教育局尽快启动此项工作,要求普通高中选择《实施细则》中的模式接入专网,并会同当地电信部门联合做好指导检查工作,保证普通高中按期接入专网。学校的接入专网资费暂按目前已有的电信资费标准执行,待市级新资费协议签署后再变更。
四、各市、县(区)教育局要按照《实施细则》中的要求,督促和指导辖区内教育机构和学校接入省基础教育专网,确保按时完成基础教育专网建设任务。
联系人:陕西省电化教育馆 张劲萌 电话:029-87345492
电子邮箱:sneduzw@gmail.com
附件:《陕西省基础教育专网建设接入工作实施细则》
陕西省教育厅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陕西省基础教育专网建设接入工作实施细则
为加快推进陕西省基础教育专网建设工作,更好的指导各地区进行专网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基础教育专网建设任务,省教育厅以《陕西省基础教育专网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基础,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陕西省基础教育专网建设接入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基础教育专网IP地址规划
为便于基础教育专网的网络及业务平台的管理和升级。现对陕西省基础教于专网业务平台IP(即各级教育机构网站及业务平台使用的IP地址)及业务使用IP地址(即各级教育机构终端使用的IP地址)进行整体规划。
(一)业务平台IP分配方案
1.教育厅中心平台系统采用教育厅业务管理平台10.10.0.0 -10.10.255.255(10.10/16 prefix),其中10.10.0.0-10.10.31.0预留给省教育厅中心平台和各地市教育局平台内部使用,共32个A。
2. 专用DNS服务器地址分配:为便于记忆,将两台DNS服务器专网IP地址分别设为:10.10.1.4和10.10.1.9。
3. 每个市(区)分配2个A地址,省教育厅中心平台占2个A地址,全省10个市区加省厅平台,共用22个A地址,剩余地址留为备用。各市(区)业务管理平台服务器专网IP地址分配如下:
省平台 10.10.0.0/255.255.254.0
西安 10.10.2.0/255.255.254.0
咸阳 10.10.4.0/255.255.254.0
宝鸡 10.10.6.0/255.255.254.0
渭南 10.10.8.0/255.255.254.0
安康 10.10.10.0/255.255.254.0
商洛 10.10.12.0/255.255.2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