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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
(陕教工宣办[2009]38号)


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专业学校:
  8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办发[2009]34号),对新形势下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新的部署。根据《意见》精神,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共同组织编写了《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以下简称《读本》)。
  《读本》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阐述了民族团结的历史渊源和现实基础,全面介绍了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高度概括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系统回答了当前我国民族领域的一系列重要问题,有助于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树立“三个离不开”的重要思想,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凝聚起各民族团结一心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力量。《读本》采用问答的形式,全面准确、简洁凝练,生动鲜活、通俗易懂,有较强的针对性,是组织各族党员干部、青年学生和广大群众进行学习的重要辅助材料。
  根据中宣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关于认真做好〈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教育部门、民族工作部门要组织好《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学习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读本》在民族团结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各高校党委学习中心组要将《读本》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辅导材料,要把《读本》作为师生理论学习和党课教育的辅导材料,要把《读本》内容体现到教育教学中。有关《读本》的征订事宜,请与当地新华书店联系。
  请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及时将本地本校《读本》的学习宣传情况报送省委教育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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