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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决定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决定
(浙工商个〔2009〕34号)


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工作站:

  为促进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管理办法(试行)》,经企业自愿申报,省工商局、省企业信用促进会考核测评,现认定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等46家企业为“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有效期三年。

  希望被认定的企业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继续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建立科学管理、科学发展的内在机制,不断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为推动我省经济加快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件: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名单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悍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华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森佳木业制造厂

  杭州市清河坊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天杰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红剑集团有限公司

  金富春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建华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奔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虎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慈溪市公牛电器有限公司

  天正集团有限公司

  奥康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康泉电器有限公司

  温州瑞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盛宇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明泰标准件有限公司

  法派集团有限公司

  黎明液压有限公司

  凯喜姆阀门有限公司

  华东阀门有限公司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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