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社区建设。按市民政局徐民基[2009]9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考核,以市考核组检查认定的结果为考核依据。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治建设。按市委、市政府《2009年度综治、法治工作责任状》的规定考核,以市综治委提供的数据为考核依据。其中信访工作按徐委办[2007]42号文件规定进行考核,以市信访局提供的结果为考核依据。
(7)生产安全事故死亡、重伤控制数。按徐政发[2009] 52号文件规定考核,以市安监局提供的数据为考核依据。
4.生态文明类
(1)环境保护。按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徐环委[2009]6号文件的规定考核,以市环保局提供的数据为考核依据。
(2)城乡绿化覆盖率。按市绿委徐绿委[2009]2号文件的规定考核,以市绿委、林牧渔业局提供的数据为考核依据。
(3)国土管理。按市国土资源局徐国土资发[2009]88号文件规定考核,以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数据为考核依据。
(4)节能降耗。按市政府办公室徐政办[2008]63号文件的规定考核,以市节能办提供数据为考核依据。
5.民生改善类(社会贡献)
(1)农民人均纯收人。以市统计局统计数据为考核依据。
(2)年人均收人低于2500元的人口比重降幅。包括城镇年人均收人低于2500元的人口比重和农村年人均收人低于2500元的人口比重,以市扶贫办、统计局、民政局提供的数据为考核依据。
(3)城镇登记失业率。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占期末城镇从业人员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之和的百分比,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数据为考核依据。
(4)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包括单位就业、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就业、城镇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社区开发公益岗位和其它灵活形式就业人数,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数据为考核依据。
(5)净(新)增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及缴费人数。六县(市)贾汪区指当年净增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及缴费人数,四城区和徐州经济开发区指当年本辖区各类企业新增初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及经当地动员个体初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数据为考核依据。
(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及缴费人数。指行政区域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缴费的人数,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数据为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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