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分工。考核工作在市目标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考核组、目标办和相关责任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市考核组主要负责对无法定数据来源渠道的相关指标,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相关指标的考核目标、考核办法、验收检查方案等的制定,协助考核组做好考核前培训和日常调度等工作。
(二)考核依据。对有法定数据来源渠道的指标,以市统计局等权威部门统计数据为考核评价依据;对无法定数据来源渠道的指标,以市考核组检查认定的数据为考核评价依据。
1.经济发展类(经济实力、开放水平)
(1)人均GDP增长。按当年平均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以市统计局提供的快报数为考核依据。
(2)财政收支。地方一般预算收人、财政总收人占GDP比重、城乡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税收占地方一般预算收人比重,以市财政局统计数据为考核依据,GDP以市统计局当年快报数为考核依据。其中财政总收人包括地方一般预算收人和上划中央四税收人;城乡公共服务支出范围包括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粮油事务、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住房改革支出等。
(3)工业经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业企业销售收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税以市统计局提供的当年快报数为完成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以上年三季度末完成数为基数,以当年三季度末达到数为完成数,以市统计局统计数据为考核依据。
(4)服务业。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市统计局统计数据为考核依据。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培育建设的意见》(徐发改经贸[2009]421号)文件规定考核,以市考核组检查认定的结果为考核依据。
(5)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包括新增高效农业面积和规模养殖占比、新农村示范点建设达标数、市级以上“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按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徐新农[2009]6号文件规定考核,以市委农工办提供的数据为考核依据。
(6)投资和项目建设。
1.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以市统计局提供的快报数为考核依据。
2.市重大建设项目。考核范围为列人市委、市政府年度计划的市重大项目、重大前期推进项目及未列入计划的总投资额超亿元的项目,按市发改委徐发改投资[2009]418号文件规定考核,以市考核组检查认定的结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