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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形成“抓管理就是保企业,保企业就是保全局”的共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推进实施。各牵头负责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系统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基本规范化管理、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建立示范基地和试点企业。在年销售达到1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中,开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在年销售亿元以上工业企业中,开展精细化管理试点,在规模以上企业中,开展基本规范化管理试点,不同类型分别建立3-5家试点企业,试点到10月份结束。力争在年内,使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尤其是年销售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基本完成管理目标任务。同时抓紧构建完善外部管理体系,真正发挥预警防范作用。
  (三)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推进过程中要以解决企业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必要时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确保工作实效。各级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宣传,加强正面引导,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市级有关单位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职责分工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市级有关单位促进民营企业
健康发展工作职责分工

  市经贸委: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及综合协调,负责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市公安局:负责对涉企经济案件、企业负责人涉赌等的处理工作。
  市财政(地税)局:负责企业财务、纳税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的管理。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对企业用工及欠薪等的管理。
  市审计局:负责对有关企业的审计监督及推进企业内审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对企业统计工作的管理。
  市国税局:负责对企业纳税情况的管理。
  市工商局:负责对企业登记注册、年检等管理及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处理工作。
  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负责企业征信、金融安全管理,加强异常资金流动和异地信贷的跟踪监测等。
  绍兴银监分局:负责督促银行加强对信贷资金的管理工作。
  市金融办:负责对企业直接融资、小额贷款公司等的管理,负责企业非法集资的调查工作。
  绍兴电力局:负责对企业用电及缴费情况的管理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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