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提升经营管理者素质。实施民营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工程,举办现代纺织、机械电子、节能环保、医药化工、食品饮料五大产业经营者专题培训,引导企业家“爱主业、爱资源、爱家乡”,进一步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争取每年培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1000名,重点企业经营管理者开展轮训。加大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育引进力度,尤其要加强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推进职业经理人培训和资格认证。(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人事局分别牵头)
(二)强化外部管理
1. 建立分类管理机制。按照“属地负责、重在实效”原则,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企业管理网络,市级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年销售10亿元以上重点骨干民营企业的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开发区(新区)重点加强对年销售亿元以上企业的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重点加强对规模以上企业及其它高风险企业的管理工作,尤其要高度关注“四欠”(欠费、欠息、欠税、欠薪)和“三高”(高亏损、高负债、高息融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推进企业多层次管理体系建设。(此项工作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及市级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2. 建立重点管理机制。加强对发生过资金风险的重点困难民营企业的管理和解困工作,所在地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管理措施,严格加强薪酬、非生产性支出等管理引导,继续加大解困力度,对政府参股企业选派董事,开展审计监督,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此项工作由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负责实施)
3.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实施企业风险预警防范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经贸、公安、财政(地税)、劳动保障、审计、统计、国税、工商、电力、人行、银监、金融等部门组成,邀请市中级法院参加,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合理设置企业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市级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收集梳理有关信息,及时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对企业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区别企业规模大小、风险程度进行预警和处置;每季度召开成员单位例会,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召集,进行工作交流和部署,形成较为完善的企业风险预警机制。(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4.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库,将企业信贷规模、财务状况、涉赌涉骗、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信息及其它相关信息及时梳理纳入信息库,更好地发挥信息库的作用。每年对企业信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与企业信贷、评先评优、创牌上市、财政扶持等密切挂钩。(此项工作由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牵头,市经贸委、公安局、财政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5. 建立资金监测机制。切实加大对企业大额资金流向、异地信贷等的跟踪监测,防止信贷资金挪作它用,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并依法处置。积极推行主办银行制度,强化银行对企业的监督作用,由主办银行组织对重点企业实行年度审计,审计结果向相关债权银行及有关部门公布。(此项工作由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监分局分别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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