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加强环境新闻宣传工作
(三)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不断增强环境新闻宣传舆论引导能力。宣传部门要切实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充分发挥环境宣传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新闻采访报道,及时宣传党委政府加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行动措施、工作进展等。加强对环保工作成就的宣传,增强公众对环保工作的信心,实事求是地引导公众用发展的、辩证的、建设性的眼光客观看待环境问题。开设环保专题专栏,组织策划优秀选题,对环境问题和环保工作进行深入报道。加强对外宣传,树立重庆环保的良好形象。
(四)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不断加大环境新闻宣传力度。紧紧围绕环保“四大行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筹城乡环境保护、环保专项行动等全市环保中心工作,加大新闻报道力度。积极宣传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建设生态文明和解决环境保护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进展。深入挖掘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区域典型,以及坚持环保理念、克服经济困难、加强污染治理的典型经验。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和突出环境问题的舆论监督。
(五)建立健全环境新闻发布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环境新闻宣传。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新闻发布机制,形成全市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环境新闻宣传体系。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协调联动,不断拓宽环境新闻宣传工作领域和扩大宣传范围,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开展互动交流等形式加强环境新闻宣传,增进公众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积极开展面向公众的环境宣传教育
(六)大力推动环境信息公开。拓展环境信息发布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监督权。继续推进“环境圆桌对话”活动,积极探索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有效机制,引导公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环境保护。
(七)统筹开展环境宣传活动。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纪念日为契机,设立统一的宣传主题,开展创意新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整合各类社会资源,选择切合地方实际、具有广泛影响、可长期开展的宣传教育项目,打造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品牌。积极探索农村环境保护宣传的有效方式,组织开展群众听得懂、易接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环境文化建设及环境文化市场繁荣,增强自身发展能力。
(八)积极推进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环保、宣传、教育等部门要共同推进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筛选有条件、有代表性的乡镇、街道、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及青少年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创建成果的示范带动作用。
(九)继续加大青少年环境教育力度。积极推进环境科学专业教育,增加高等院校公选课中环境课程比重。支持学校创建以生态、绿色、环保为主题的特色学校,开展各类与环保有关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环境教育地方教材的运用工作,积极培养和发展青少年环保志愿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