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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绍兴市区基准地价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绍兴市区基准地价的通知
(绍政发〔2009〕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由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编制完成,并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基准条件
  (一)基准地价内涵:基准地价基准日为2008年1月1日;土地开发程度按熟地设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下水、通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地价内涵构成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和基础设施开发费;土地使用年期为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期(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二)基准地价“基准条件”的界定(表一)
用地类型容积率建筑密度宗地进深
商业2.045%50米
住宅1.330%--
工业1.040%--

  二、绍兴市区基准地价一览表(表二)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地   价   类  型 Ⅰ级Ⅱ级Ⅲ级Ⅳ级Ⅴ级Ⅵ级
商业用地99807460544030602120830
住宅用地5120377022701410680--
工业用地50034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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