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健全了与政府、部门之间协作配合联席机制,形成整治环境安全隐患的强大合力。将环保系统此次检查中掌握的63个企业环境安全信息和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通报市安委会、市安监局、市国土房管局、三峡水务公司等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同时,由于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涉及多部门管理职能,我市环保系统还将发现的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函告当地政府,目前我局已和涪陵区、长寿区、巫山县等18个区县取得联系,提请当地政府督促整治,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三、存在的问题
(一)少数企业思想认识不到位,环境应急预案不完善、不规范,可操作性不强,仍存侥幸心理。
(二)部分企业受经济危机影响,处于停产或减产状态,缺少整治资金,设施建设较为滞后,治理工作迟缓。
(三)部分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其工艺设施简陋,所需整治资金多、适宜技术缺乏、责任主体不明、治理难度大。目前相关企业和政府正在多方筹措资金,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建立完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督查工作长效机制,督促各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继续深入抓好企业各环节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完善隐患排查现场清单登记、整治销号制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二)要求各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认真督促有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开展高风险企业环境污染现状评估及风险评价,主动抓好环境污染事故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并根据评估和评价结果,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要求。不断更新隐患数据台帐,健全辖区企业隐患数据库,实施动态监管。
(三)会同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继续加大宣传及监督整改的力度。督促和指导企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不断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企业环境安全意识。监督企业对本次检查中查找出的隐患按要求进行整改,对限期完不成整改的企业,一律从重处罚或报请当地政府坚决予以停产整治。
(四)会同各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和环保部关于集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要求,配合市安委会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整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
(五)在国庆60周年大庆节日到来之际,我局将集中时间和力量,进一步对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环境安全隐患整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查、自查与抽查,不留死角,彻底消除重大隐患,确保国庆及三峡库区175米蓄水期间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