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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12家餐厨下水道动植物油回收处置企业诉求意见的复函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12家餐厨下水道动植物油回收处置企业诉求意见的复函
(渝环函〔2009〕534号)


重庆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你会《重庆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代表重庆天吉环保工程公司等12家餐厨下水道动植物油回收处置企业诉求意见的函》(渝环协函〔2009〕14号)收悉。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就餐厨下水道动植物油回收处置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你会给重庆天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12家餐厨下水道动植物油回收处置企业(以下简称12家企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废弃动植物油处置专项证书是行业组织的自律行为,不是政府的行政许可。自律行为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规范行业内的企业行为有积极意义,且12家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得到保护。《重庆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施行后,你会应当根据该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内部管理。
  二、实施《重庆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是市政府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五个重庆”建设的重大举措,其规定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必须依法贯彻执行。按照该办法规定,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城市垃圾处理经营许可证,因此,12家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城市垃圾处理经营许可证,参与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活动。
  三、12家企业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从事餐厨下水道污染治理和动植物油的回收处置,对餐饮含油废水治理达标排放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同意12家企业以及获得环境污染治理废弃动植物油处置专项证书的其他企业继续从事餐饮含油废水等污染治理和动植物油的回收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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