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市豆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菜篮子”工程的副秘书长担任,市质监局局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经贸、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越城区、市直有关开发区(新区)要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辖区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积极组织并支持有关执法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后勤保障。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构,拟定整治方案,做到目标明确,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二)强化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人员,细化工作方案,分段监管,各司其职,加强配合,齐心协力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加强综合协调,推行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提高行政执法的整体效能,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协办的案件,由受理单位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三)加大执法力度。坚持开展专项整治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结合“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规范,将监管的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大对分散在城区、城乡结合部和集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食品流动商贩的监管力度,迫使劣质豆制品退出市场,保证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完善食品抽检与行政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制度,对涉嫌犯罪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开展宣传教育。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常识以及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教育,加强豆制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及时发布抽查、检测、监督执法等信息,宣传专项整治成效,提高消费者对整治工作的参与度、支持度和认可度。
(五)及时上报信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10月23日前上报整治工作细化方案和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在10月30日前报送各环节摸排核实后的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实行整治工作周报制度,从整治开始至11月底,有关部门每周一上午要向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一周的豆制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11月30日前报送本次整治工作小结。联系人:孙国灿,联系电话(传真):88132804,电子邮箱:sun9112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