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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公安局等关于印发上海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


  (三)以整治促规范,推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1、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根据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和安排,强化对基本药物生产供应、流通、配备、使用、定价报销和监管工作。市经信委要加强行业管理,提高生产供应能力,保障基本药物供应。市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管,开展对本市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采购基本药物供应渠道检查,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物价部门要合理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公开招标采购的管理,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配送成本,严格落实对中标企业质量、服务和能力的要求。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2、完善医药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市相关部门要制定医药产业发展政策,规范药谷和医药科技园等建设,推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引导、规范创制新药,对生物技术药物、生物医学材料、小分子药物、现代中药、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等医药产业予以重点支持。要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建设,鼓励同行业兼并重组,鼓励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企业生产许可条件,控制新开办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批发企业数量,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从严审批零售药店。

  3、全面推进世博药品安全保障各项准备工作。要大力加强各项基础建设,全面落实世博药品安全保障各项准备工作。筹建世博食品药品安全实时监控中心,实现世博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信息实时汇集、安全隐患及时发现、突发事件快速处置。完善各类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与世博医疗急救体系搭建沟通渠道,建成世博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09年8月份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到2010年11月结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8月至10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市卫生局、市公安局、经信委、市工商局,共同制订药品专项整治方案。各区县要根据本区县实际,制定相应的专项整治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11月至2011年3月)。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方案,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工作。市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牵头对各部门、各区县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重点抽查,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各区县按照要求开展专项整治。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3月至2011年6月)。市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药品各监管环节的专项行动进行考评验收,查遗补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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