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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湖州市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1.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调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网覆盖率达到100%;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成率达到100%。
  2.建立源头可追、过程可控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新模式。100%的乡镇建立“三位一体”的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抽检覆盖率达到100%;100%的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实施食品安全“一票通”制度;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7%以上;100%的农村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100%的县(区)达到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省级示范县标准。
  3.建立覆盖全面、及时准确的农村食品药品信息监测网络。建立和完善县区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ADR)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监测制度,100%的乡镇建立监测点。
  4.建立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农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理率达到100%。
  5.建立布局合理、精干高效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基本完成县区食品药品检测资源整合,实现检测设备资源、人力资源、财力资源、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基本适应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要求。
  6.建立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体系。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五进)的覆盖率达到100%。
  三、进一步强化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措施
  (一)强化载体建设,提高保障工作总体水平
  1.健全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全市所有乡镇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岗位,抓好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农村食品监管网络,夯实基层的食品安全组织基础。层层落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建立全面的、延伸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并落实责任追究制。继续大力培育面向农村市场的流通龙头企业,乡镇连锁超市覆盖面保持100%,村级便利店的覆盖面达到100%,巩固完善建设现代物流配送中心,提高农村消费市场统一配送率。进一步完善监管责任网、现代流通网和群众监督网,确保农民消费安全。
  2.深化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监督网络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的运行质量,从源头上规范药品供应渠道,鼓励和引导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连锁企业以多种形式向农村配送药品,鼓励连锁门店向农村延伸,不断完善农村供应网络建设,逐步达到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药品的统一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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