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
(阿府发〔2009〕2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严格实施《
城乡规划法》,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乡发展新格局,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州城乡规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全州各县积极发挥城乡规划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指导和调控作用,全面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城乡建设和发展取得了可喜的变化。但是,城乡规划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难以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主要表现在:重视县城和建制镇的规划建设,忽视乡集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现象突出;城乡规划依然存在体制性分割问题,规划编制不适应城乡结构快速演变和一体化发展的需要;规划的实施和监管体系还不健全,城乡建设中违反法律法规、违反规划要求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城乡规划既是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发展的基本手段,也是一项基本的公共政策,其核心任务是配置城乡空间资源。在灾后重建和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实施的关键时期,城乡规划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城乡、区域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强城乡规划工作,有利于转变城乡建设和发展模式,增强城乡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有效保护生态环境,集约利用土地、空间及其他稀缺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协调各方利益,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建设。
二、进一步明确城乡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城镇化、建设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提高城乡规划编制水平,健全城乡规划决策机制,强化城乡规划实施监管,加快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空间规划管治制度,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城乡建设中的战略导向、统筹协调和空间资源配置作用。
(二)指导方针
1.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提高城乡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